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
在空间布局方面,规划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非化石能源五大增长板块包括“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规划围绕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等六方面重点任务部署了14项具体举措。规划还明确提出,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2030年力争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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