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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印发,分类中含“低空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2026-01-084
为明确低空经济概念和范畴,明晰产业边界,根据低空经济阶段性特征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统计分类包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等4个大类,具体有23个中类、65个小类。

其中,低空制造业,指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及相关材料、零部件等制造;低空运营业,指依托低空航空器开展的生产作业、公共服务、运输、消费等飞行服务;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指服务于低空飞行活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工程服务、信息服务;低空配套业,指为低空经济活动提供的各类技术研发服务与配套保障服务。

低空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产品、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以及依托低空飞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经济活动,包含10个中类、36个小类。

在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中的“低空航空器材料制造”中,包含“低空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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